各部门:
根据交通厅出国(境)证照管理的最新通知要求及因私出国审批流程规定,各部门中层干部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因私出国经厅人事处统一上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备案通过后,办理完出国手续,回国后十日内,须将相关证件(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原件统一上交学校纪委管理。
学校纪委现决定对全校范围内中层干部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持有的因私证照(护照、港澳台通行证)进行一次集中上交纳入管理工作,请经厅人事处统一上报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备案通过后并办理完出国手续回国的相关人员将相关证件上交纪委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16室),证照上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0日,联系人:张刚,联系电话:8970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