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保证校园短信平台安全、规范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校园短信平台适用于学校各部门相关内容短信的群发。校园短信平台使用部门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党政办。
三、职责
1.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短信平台后台管理,包括软硬件系统维护、数据库维护、用户管理等。
2.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务管理相关信息的发送工作。
3.学生处负责学校学生管理相关信息的发送工作。
4.团委负责学生会、社团等相关信息的发送工作。
5.党政办公室负责除上述三个部门以外其他部门的业务相关信息的发送工作。
6.各校园短信平台使用部门要设专门人员、专用电脑操作本平台,使用专用账号登录,并对发送短信内容及范围的有关纸质资料进行记录、存档备查。
7.任何人不得使用短信平台发送涉密、不良和垃圾信息,各平台使用部门要对发送信息的内容和发送对象认真审核,对本部门发送的信息安全负责。
四、短信格式
短信标准格式为:【标题】+正文+(落款)
1.标题部分用方括号“[]”括起来,标题文字尽量简短,如“[学校通知]”、“[温馨提示]”等。
2.一条短信的字符数为70,包括标题、正文、落款和标点符号,超过70个字符将按两条发送。
3.落款一般为发送短信部门,用圆括号“()”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