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负责人:
为防止出现各类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管理
(一)本校教职员工凭工作证、胸卡出入校园;没有办理胸卡的教职工请到人力资源处办理;
(二)临时来校办事人员须与接待部门电话联系同意后,持本人或单位相关有效证件,经允许并在门卫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各部门管理的临时职工需由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卡或有效标识,并把通行证、卡或有效标识的样本提供给保卫处。
二、交通管理
(一)学校车辆(公有和私有车辆)凭校园通行证出入校园,请把通行证放在车辆的明显位置上;没有办理过通行证的驾驶人请到门卫室领取申办单尽快办理;
(二)外来办事及送货车辆应先与接待部门联系同意后,进行换卡登记,用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或身份证替换校园通行卡;凭通行卡按要求在校园通行;离开校园时,用通行卡换回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或身份证;
(三)凡是进入校园车辆请不要鸣笛;禁止在任何校园路段练车(教练场除外);驶入校园车辆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5km/h,遇有学生通过时请减速或停车让行;车辆停放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停车线停放整齐;在学生出行高峰期间,请不要在校园内行驶车辆,遇有急事要按规定的时速行驶;禁止出租车、摩托车(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车辆除外)通行;禁止机动载客三轮车(电瓶车)及无牌照车辆进入校园。
(四)各系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⑴学生出入校园请走北门,不要从校园南门和东门出入;⑵在校园路上行走时,按右侧通行,路边3米内为人行路,不要到路中央行走和耍闹;⑶学生轮滑可到文体广场、篮排球场,禁止学生在校园路段上轮滑,;⑷禁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三、其它管理
凡携带、运送公有物品或设备、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出校者,一律持有关部门开具的《物品出门证》或相关证明,门卫应及时报告给保卫处值班人员,并认真检查,做好记录,有权检查和盘问出校的可疑人员和一切物品。
为了我们共同的安全和平安,请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我们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各部门负责人应进一步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防止出现各类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