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科协发﹝2012﹞2号“关于开展第八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第八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积极组织本单位科技工作者进行“第八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申报推荐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并将书面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由学校科技处统一报送省公路学会;经学会评审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二、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报送材料要求详见《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三、各部门上报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
四、各部门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为1人,学会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推荐2名同志参加“第八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
五、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由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六、《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请到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上下载(网址:www.lnast.net)。
七、其它不明事宜请咨询公路学会
联系 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024-8970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