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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3-23 作者: 稿件来源:科技处 阅读:

根据省科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科协发〔2003〕9号)精神,201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省科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辽科协发〔2012〕4号(请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lnast.net)文件精神,组织会员做好成果征集、整理、上报工作,并于2012年4月12日前将成果报送到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公路学会。

一、成果类别

1.学术论文(含企业技术创新类学术论文);

2.学术著作;

3.科技建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评审的成果为2010年以后撰写、发表或出版,且版权单位和第一作者为我省地域;

2.非企业单位上报的学术论文和著作需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

3.申报企业技术创新类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企业,申报的论文可以是未公开发表,但要企业人事、科技和财务部门确认,并附论文Word文档电子版;

4.每项申报成果需填写申报表1份,并按《学术成果相关证明材料表》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用A4纸复印,并加盖认定部门印章,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5.以外文形式发表的申报成果,需有中文简介;

6.公开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要附出版期刊封面、目录和版权页、正文复印件,并由报送单位盖章,也可由权威认定单位或部门盖章或出具证明。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按期刊发表论文格式要求报送。建议类可参考此规范;

7.著作类的成果申报需附原著作一部;

8.科技建议类成果必须附相关单位或部门采用的证明;

9.第一作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每项申报成果的作者人数不得超过4人;

10.请各单位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按照申报成果格式规范撰写论文,所有申报材料需附申报表的电子版、打印稿各一份,经各申报单位初审、初评后,统一报送学会秘书处。秘书处经初评后报送省科协。

联系人:乔英久

电话:024-8970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