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了加强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的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鉴于上一任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的任期已满,学校决定重新遴选教育教学督导员,并组建新一届的教育教学督导组。
一、教育教学督导员的遴选范围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申请成为教育教学督导员: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参加过往届教学督导工作的教师;
3.省部级及以上精品课的主持人;
4.省级品牌专业、示范专业的负责人;
5.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的负责人;
6.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7.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教育教学督导员的遴选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教学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秀,业务能力得到部门、教师和学生的好评;
3.具有应用现代技术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与教学部门、教师和学生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5.热爱并自愿参加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能合理安排承担的本部门的工作,服从教育教学评价中心的工作安排。
三、教育教学督导员的遴选方法
教育教学督导员由个人申请、教学系部推荐、教育教学评价中心组织遴选、学校批准,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督导成员库的成员,任期为三年。
每年初,教育教学评价中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需要,从成员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成员,聘为当年的教育教学督导员。
四、报送程序
符合上述遴选条件的教师个人填写《教育教学督导员申请表》,并由部门给出推荐意见;部门填写《教育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各部门推荐参选的名额不限。
请各教学系部将个人申请表(附件一)和部门推荐汇总表(附件二)报送到学校教育教学评价中心(行政楼209室),将电子版发送到:lnccjpzx@126.com,时间截止到4月19日下午四点。
附件1:教育教学督导员申请表
附件2:教育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