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通知现已发布,详细见辽宁省教育厅——高校科技网(http://www.lnein.gov.cn)——通知专栏。
请各部门按照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和《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本部门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积极申报。
要求《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一册,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佐证材料电子版按装订顺序制成PDF格式文件,请申请人于6月11日上午11: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一式两份)交到校科技处,同版电子档发至邮箱:lncckjc@163.com。
我校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可申报2012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二层次,实行限额申报,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2人。我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的评委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委评审结果确定上报教育厅的名单。
其它不明事项,请咨询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乔英久 电话: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