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第3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社发[2012]35号)及辽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申报第3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拟在我校推荐一名优秀教师申报杰出教师奖,参加“第3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4、积极参与温暖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5、取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带头人称号。
二、评选程序
1、各教学系部依据上述条件,推荐或自荐1人。
2、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第3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个人申报表》(附件1)。
3、请各教学系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12年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第3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个人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份(并附电子版),交至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8970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