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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4-19 作者:乔英久 稿件来源:科技处 阅读:

各部门:

为做好201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13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13年度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辽宁省科技功勋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增设企业重大研发成果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条件

(一)科技功勋奖

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省科技功勋奖人选不超过2名。推荐人选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十八条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至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

(1)单位推荐。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限额推荐指标数。

(2)专家推荐。如专家认为项目确实技术水平高、意义重大、已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按下列条件进行推荐,但须由所归口的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一并推荐。

省科技功勋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科技奖励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省科技奖励项目。

每位推荐专家每年只能推荐1项本人所熟悉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省科技奖励项目,同时应按申报书的要求独立撰写书面推荐意见并签名。在省科技奖评审过程中,所推荐项目存在异议时,推荐专家负有协助处理异议的责任。

2.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须是辽宁省内独立法人单位;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须全部或部分在辽宁省内应用。

3.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本地区(本系统)、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等内容一周以上,不存在异议。

4.推荐项目如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支持的,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任务下达单位组织的结题验收或鉴定;如获得知识产权和标准的(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行业标准等),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或审定通过;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如新药、压力容器、农药等),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获得批准;其他项目,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鉴定。

5.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6.已获得省级成果登记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7.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当年省科技奖中其他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名完成人。

8.科技进步中的企业重大研发成果奖推荐条件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国际科技合作奖

推荐国际科技合作奖人选(组织)没有推荐指标限制,推荐人选(组织)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办法

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推荐产学研合作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优先推荐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完成的项目。推荐前,应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奖励申报工作培训。

今年仍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推荐形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一)网络材料推荐要求:网址:60.16.24.20

1.在申报书推荐意见栏填写具体、明确的推荐理由,不填写推荐等级。

2.网上申报内容的6、7、8项之外要隐去完成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评价专家。

(二)书面材料推荐要求:

1.推荐函。推荐函(参考格式可在申报网站的“奖励动态”中下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按奖种择优排序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

2.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和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电子文档1份。

(三)其他要求:

1.从2013年起,经评审未获奖及进入评审阶段后自行申请撤回的项目,第二年不能再次推荐。

2.终审答辩前,奖励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终审一等奖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请各推荐单位协助配合。

四、回避要求

推荐单位对有关同行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2),推荐时一并提交。

五、时间要求

上报学校的截止时间(网络和书面)是2013年4月25日,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到推荐单位交通厅,交通厅评审后根据限额指标推荐到省科技厅。

六、联系方式

电话:8717 联系人:乔英久

附件:

1.×××推荐省科技奖励项目(人选)汇总表.doc

2.回避专家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