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学校科研教研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各类在研科研、教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计划任务书(申请书或合同)填写中期检查报告(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附件8)。未明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的项目请填写“其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9)。
中期检查报告要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研究计划,其中逾期项目要求说明延误原因等。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0日前,将具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一式二份交到学校科技处,同版电子文档发至:lncckjc@163.com。学校将在5月下旬召开教科研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汇报会。
联系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