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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3-01-03 作者: 稿件来源:计财处 阅读:

各部门:

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办理大额借款与报销业务。为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计财处1月15日以后,每周三10:00—14:30上班(春节前后各一周除外),需要办理业务的部门请提前做好准备。

注:有个人超期欠款的部门,停止办理一切借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