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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部门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日期:2013-04-07 作者: 稿件来源:党政办 阅读:

各部门:

《学校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公布,请各部门将《学校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内容与部门实际相结合,进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制定《部门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具体要求:

1、内容要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性,顺序要由主到次,并能确保完成;

2、各项工作的责任人、人员分工、完成时限和考核性指标等要明确;

3、上报格式:以《学校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为例;

4、上报时间:2013年4月15日下班前;

5、上报方式:电子版、纸质版同时上报党政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05室),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