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校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公布,请各部门将《学校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内容与部门实际相结合,进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制定《部门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具体要求:
1、内容要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性,顺序要由主到次,并能确保完成;
2、各项工作的责任人、人员分工、完成时限和考核性指标等要明确;
3、上报格式:以《学校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为例;
4、上报时间:2013年4月15日下班前;
5、上报方式:电子版、纸质版同时上报党政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05室),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