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1年的科研教研工作量统计认定按学校发布的《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辽交专研发[2010]72号)文件执行,请广大教师认真阅读文件内容,准确填写相关表格。
个人需填写个人科研教研学时表(附件2)、个人科研教研工作量学时汇总表(附件3)、个人2011年度论文著作汇总表(附件5),并将个人科研教研学时汇总表(附件3)中涉及到的表格及佐证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上报到所在部门,个人填写的所有表格的电子文档需提交到所在部门整理汇总。
今年立项、结题、有经费拨入的纵横向科研教研课题和教师做学术报告,既计算工作量,又享受课时津贴奖励。具体规定和计算方法详见《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辽交专研发[2010]72号)文件,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人员需填写科研工作量学时津贴奖励汇总表(附件6)、教研项目工作量学时津贴奖励汇总表(附件7),上报到所在部门统一汇总。
各系部对个人填报的材料审核后,将本部门的“个人科研教研工作量学时汇总表(附件3)”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将表格及佐证材料复印件按本部门学时排名顺序汇总后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各系部还需汇总提交本部门组织的学术活动统计表(附件4)、本部门教师2011年度论文著作汇总表(附件5)、本部门教师的科技工作量学时津贴奖励汇总表(附件6)、本部门教师的教研项目工作量学时津贴奖励汇总表(附件7),相应表格签字盖章处不能遗漏。
各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汇总工作,并将本部门考核教师的统计材料整理汇总后于2011年12月19日前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同版电子文档。
注:
(1)考核对象:各系部专业教师、实验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2011年新晋升职称人员按照2010年职称等级考核,2011年新到校工作的教师本年度暂不考核),各系部考核的具体人员见附件3。
(2)科研项目级别按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辽交专研发[2010]70号)文件执行,教研项目级别按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辽交专研发[2010]72号)文件执行。
(3)填报资料由科技处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核实认定后在全校公示,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撤销其教科研学时。
(4)科研教研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计划任务书(批准的申请书)或合同给项目组成员分配学时,并签字后给项目组成员每人一份,项目组成员以此为依据填写个人科研学时汇总表。
联系人:乔英久 联系电话: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