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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语教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12-09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教学系: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能力,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双语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系根据实际情况开发1-2门双语教学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工作量按现有标准的1.5倍计算。原则上要求授课教师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要重视双语教学课程开发与建设工作,课程标准定位要合理,课程内容选择要适合开展双语教学。

(三)要充分重视双语教学教师梯队建设工作,逐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双语教学队伍,要不断改革与创新双语教学模式,逐步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四)要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的考核和管理工作。双语教学要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灵活的考核(考试)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确保双语教学取得实效。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双语教学申报表》(一式三份,部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各一份),各教学系将申报表格于12月14日前由教学秘书(或行政秘书)统一送交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审批。

(二)各教学系将学校审批通过的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送交教务处备案。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窦利国,电话:89708718。

李 宁,电话:89708799。

人力资源处 教务处

附件:双语教学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