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辽交专人发[2012]5号)总体安排,现将下阶段全员岗位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教学系(部)
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根据《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部门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包括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具体办法等),其中包含本部门领导班子具体分工,送交人力资源处审核后,组织实施本部门岗位聘任工作。
(二)教学辅助及直属部门、后勤产业及服务部门
制定本部门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包括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具体办法等),其中有副职的部门需制定领导班子具体分工,送交人力资源处审核后,组织实施本部门岗位聘任工作。
(三)党政管理和群团部门
按照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岗位聘任工作,其中有副职的部门需制定领导班子具体分工。
二、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责任部门 |
4月5日 | 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岗位聘任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2、教学系(部)、教学辅助及直属部门、后勤产业及服务部门制定本部门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并填写《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4月5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 各部门 |
4月6日-10日 | 教学系(部)开展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的聘任工作,确定拟聘人选,填写《专业主任聘用汇总表》(附件2)并于4月10日前将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 各部门 |
4月11日 | 教职工本人填写《竞聘上岗申请表》(附件3)部门填写《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于4月11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 各部门 |
4月13日-16日 | 1、根据本部门岗位聘任实施细则,确定拟聘任人选,填写《聘任人员汇总表》(附件5),并于4月13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 2、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聘任人选。 | 各部门 |
4月17日-20日 | 聘任结果公示无疑义后,进行人事调配。 | 人力资源处 |
4月23日-24日 | 未聘人员填写《未聘人员登记表》(附件6),送交人力资源处。 | 人力资源处 |
注:上述材料除个人竞聘上岗申报表(只提交纸介质)外,其它均需同时提交纸介质和电子版。
三、相关说明
1、各部门在岗位聘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2、为使本阶段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窦利国;联系电话:89708716。
附件3:《竞聘上岗申请表》
附件6:《未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