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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4-01 作者: 稿件来源:安全保卫处 阅读:

各部门:

清明节放假三天,为做好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加强贵重物品的存放管理工作,以及重点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巡查工作,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巡视和检查。

第二、学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学生公寓水、电管理工作,提醒学生保管好各自财务,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内,加大值班力度,加强常规检查。

第三、各部门加强学生和职工的安全教育,节日外出的学生和职工要特别注意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第四、春季物燥,且风力较大,请教工和学生注意防火及不要在建筑物、广告牌附近走动,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五、加强校园门卫的管理。节日期间进出校园的车辆、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对于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车辆、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第六、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缺岗;要随时掌握学校的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全校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勿放松思想、麻痹大意,事事将安全置于首位,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