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省物价局要求,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均需上报收费标准与成本测算材料,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有关业务。请各系部于4月13日下班前上报本部门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与成本测算的电子版材料(lnccjcc@163.com)。
咨询电话:8719